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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手机版登录入口新闻发言人制度(修订)

时间:2022-05-09 浏览量: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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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权威、规范的学校新闻发布制度,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营造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充分实现广大师生及社会大众的知情权,根据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宣传部是新闻发言人的负责单位。学校新闻发言人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正式任命。

第三条  学校设新闻发言人1人。新闻发言人负责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师生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学校政策、学校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权利:

1.阅读、了解上级和学校的重要文件;

2.参加学校的相关重要会议;

3.在获得主管校领导授权后对师生或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就不同意见向师生或新闻媒体作出解释或提出交涉;

5.审核学校宣传部门或社会新闻媒体发表前的稿件;

6.礼貌婉拒师生或新闻媒体对涉密事件,或依学校规定不允许对外公开的内部事件的咨询、质询。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如遇难以把握的问题,须向主管校领导请示或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2.拓宽知识面,掌握接受采访的知识与技巧,处理好公开发布与信息保密的关系;

3.依照主管校领导的授权,负责主持或召开本校或其他社会媒体机构参加的新闻发布会;

4.负责核实所发布事件的真实情况,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对事发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介绍事件情况、为新闻单位提供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记者等。

第六条  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

1.对外新闻发布由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未经学校书记校长审核批准,其他任何人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2.如需临时增加师生或新闻媒体需要的其他职能部门的发言人,须经学校书记、校长和职能部门的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增加;

3.个人擅自向外发布信息的,属于严重违反新闻发布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保留向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  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的方式可采用直接面对师生或媒体记者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方式,也可采用不直接面对面的书面发布和网上发布等方式。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程序:

1.新闻发布事项的提出。新闻发布事项一般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事件的职能部门的主管校领导提出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有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的,须将新闻发布会方案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实施。

2.新闻发布稿的确定。学校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经审核后,报董事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审定。有关学校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的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后报校领导审定,送党委宣传部。

3.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学校的新闻发布会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一般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布。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一般不单独举行新闻发布会。

4.发布会记者管理。学校的新闻发布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邀请学校师生和媒体记者参加。党委宣传部根据需要做好师生或媒体记者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党委宣传部实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档案管理制度,审核媒体采写的相关稿件,并记录记者参会和发稿情况。新闻发布内容可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5.新闻发布的效果评估。由党委宣传部通过舆情跟踪、问卷调查和发布会报道汇总分析等形式,及时对新闻发布的效果进行总体评估。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原则:

1.基本原则。新闻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发布新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师生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公布事件的情况,学校对处置事件采取的积极措施和行动等。对应当报道而情况复杂的事件,可先对其基本事实作客观、简要的报道,再作后续深入的报道。

2.信息的保密原则。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政府和学校的决策精神保持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学校秘密。为防止对外发布信息泄密,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向外发布。上级部门的涉密文件,及涉及本校保密信息的文件内容一律不得向外发布。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